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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院:今年向相关企业个人索赔长江生态损害费5.5亿

发布人:admin  /  发布时间2020-12-15 20:33:13   热度:
今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共督促治理恢复长江流域被污染水源39处、共245.6亩,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长江生态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5

今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共督促治理恢复长江流域被污染水源39处、共245.6亩,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长江生态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5.5亿余元,以达到全面修复长江生态环境的目标。

12月8日上午,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澎湃新闻记者在现场获悉了上述消息。江苏省检察机关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江苏省检察院供图

江苏省检察机关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江苏省检察院供图

今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办结的保护长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数1062件,较去年同期上升71.3%。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方面,起诉案件数276件,较去年同期上升150%。

对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为何大幅增加,江苏省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解释称,一方面是因为该省检察机关加大了长江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市、县两级检察院都成立了专门的办案团队。另一方面是随着长江十年禁渔计划的实施,检察机关调整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起诉的政策,将起诉标准由5万元降至1万元,以进一步保护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

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表示,该省检察机关对于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1235件,其中涉及长江及其支流生态环境保护的案件占一半以上。

长期以来,“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一直是长江治理的难题。据汪莉介绍,为了破解这一难题,今年江苏省检察院指定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作为长江江苏段机动管辖检察院,可以优先管辖全江苏段长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进而督促属地检察机关积极履职。同时,扬州、泰州、南通、盐城、淮安五市检察机关还共同签订了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建立了包括跨区域案件管辖、执法司法信息互通、跨区域重大案件会商等多项机制。(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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